湖北/武汉-2025-09-04 00:00:00
某部房屋治漏、大门修缮等项目更正公告(*****************)(第*包)
某部房屋治漏、大门修缮等项目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房屋治漏、大门修缮等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内容:对单位一字楼和招待做进行房屋治漏工作; 单位大门进行修缮;对襄阳两个院落围墙拆除重做。
主要内容为:一是对一字楼整治:一字楼现有黏土瓦面拆除、平屋顶平面及女儿墙立面防水重做;拆除一字楼女儿墙上琉璃瓦;屋顶女儿墙外侧四周包封、背面屋檐***天沟及落水管拆除;部分房间石膏板吊顶拆除重做、部分墙面破损修补一层窗洞口外墙处轻钢龙骨隔断及饰面重做;部分外墙涂料重刷等。二是对招待所整治维修:招待所房屋四周***天沟及落水管更换,部分屋面漏水整治,部分屋檐更换封檐板并重做油漆,房屋四周使用四周钢骨架。三是对大门修缮:大门保护性拆除挑檐造型下测、正面石材,保留原有型钢龙骨骨架;四是对襄阳两个院落部分围墙拆除重做。具体工程见工程量清单。
(一)项目预算:******.*元。
(二)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襄阳市。
(三)项目工期:**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注册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一票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书,可提供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日内网站查询记录。
(五)企业近三年无失信、串标围标、行贿、拖欠农民工工资、偷税漏税、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违法行为,且未被地方政府或军队列入企业“黑名单”。
(六)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七)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二)申领地点:线下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特别说明:采购人不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发现相关资质被复制盗用,将依法追究侵权者责任。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投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具体位置联系采购方)。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踏勘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具体位置联系采购方)。
(三)联系人:施先生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施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单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某部采购小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