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光伏组件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2025-09-04
广东/东莞 变更澄清
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光伏组件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广东/东莞-2025-09-04 00:00:00

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年第一期光伏组件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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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年第一期光伏组件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项目采购编号:**********

二、补充事项:

(一)关于用户需求采购合同签订及结算的补充

原公开采购文件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第一章 商务需求书***页 *合同签订及结算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及结算: 更改为

*、采购合同签订及结算: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根据采购合同签订金额结算,采购合同签订金额=合同单价(含税金、运费等) *采购数量。

付款方式*:

(*)采购人下采购订单并签订单项的采购合同后,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须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标人所供光伏组件运达采购人的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车、检测、验收后,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须提供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付款方式*:

(*)采购人下采购订单并签订单项的采购合同后,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须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标人所供光伏组件运达采购人的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车、检测、验收,需留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质保金留置采购人处,自验收满*年后可申请无息退还。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等额保函(应由银行机构开具,不接受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有效期不少于*年),可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须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以上两付款方式中标人可任选其一进行结算。

(二)关于合同货款与结算补充

原公开采购文件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格式-***页 第九条 货款与结算:

二、甲方下采购订单并签订单项的采购合同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须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乙方所供光伏组件运达甲方的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车、检测、验收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须提供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更改为

二、付款方式一:甲方下采购订单并签订单项的采购合同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须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所供光伏组件运达甲方的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车、检测、验收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须提供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付款方式二:甲方下采购订单并签订单项的采购合同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须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所供光伏组件运达甲方的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车、检测、验收,需留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质保金留置甲方处,自验收满*年后可申请无息退还。如乙方甲方提供等额保函(应由银行机构开具,不接受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有效期不少于*年),可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须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以上两付款方式乙方可任选其一进行结算。

特此通知!

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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