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2025-09-04 00:00:00
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预算**万元,主要为安检设备租赁和安检人员雇用服务,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共*天,每天工作时间为*********。安检设备需在使用前一天****前布设到位并调试完毕,安检员、判图员需在每日****前就位。服务地点:青岛市市南区。评审方法: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购内容:*光机**个天、安检门**个天、手持金属探测器**个天、安检大棚**个天、普通围栏****个天、防爆围栏****个天、安检员**人天、判图员**人天。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供应商需具有生产经营相关产品资质。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般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将材料发送至***********@***.***,包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近*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等。
(二)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月**日****时,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一)时间:****年*月**日****时。
(二)地点:青岛市市南区。
七、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报价、密封送达等。
九、联系方式
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