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第一中学南侧户外停车场土石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9-01
江西/抚州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崇仁县第一中学南侧户外停车场土石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西/抚州-2025-09-01 00:00:00
  •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 文   号:崇发改字〔****〕***号

    成文日期: **********

​关于崇仁县第一中学南侧户外停车场土石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浏览次数:

关于崇仁县第一中学南侧户外停车场土石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巴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县第一中学南侧户外停车场土石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崇公交字〔****〕**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第一中学南侧户外停车场土石方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第一中学南侧户外停车场土石方工程

二、拟建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南侧

、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实际测量面积:****平方米,挖一般石方*****.**³,回填方:*****.**³;挖一般土方*****.**³,余方弃置*****.**³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万元,

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年*月—****年*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巴山镇人民政府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年*月**日


来源: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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