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本级安国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购置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04
河北/保定 质疑投诉
安国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本级安国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购置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保定-2025-09-04 00:00:00
安国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本级安国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购置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安国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购置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哈睿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定州市巴厘岛二区底商
被投诉人:郑朦
地址:安国市
被投诉人:张磊
地址:河北省辛集市
相关供应商:陈平华
地址:泰州市
当事人:贾斌
地址:定州市巴厘岛二区底商
四、基本情况
“安国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购置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月**日,向河北磊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月*日被投诉人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佩戴式防爆照明灯的生产厂家湖北海智光照明科技有限工地不具备生产佩戴式防爆照明灯的资格。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防爆对讲机的生产厂家泰州市宝耀消防装备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此产品的资格。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偏袒中标单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佩戴式防爆照明灯”属于**认证目录的产品。生产企业须取得**认证,经查询生产厂家湖北海智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并未取得此证件。 投诉事项*产品(防爆对讲机)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且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年修订)》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经查询制造商“泰州市宝耀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未取得产品相关强制认证证书。 该项目已经按流程进行废标,并责令采购人重新按要求开展采购活动。依据(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资格认证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其进行批评警告。
六、处理文件编号
安财采诉【****】***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哈睿
执法机关名称: 安国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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