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土城镇2025年烟草产业发展烤房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9-04
重庆 质疑投诉
巫溪县土城镇2025年烟草产业发展烤房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2025-09-04 00:00:00
溪财处理〔****〕*号 巫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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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财处理〔****〕*号 巫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重庆-2025-09-04 00:00:00
巫溪县土城镇****年烟草产业发展烤房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溪财处理〔****〕*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巫溪县土城镇****年烟草产业发展烤房建设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巫溪县土城镇****年烟草产业发展烤房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新鸿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号**
被投诉人*:评标委员会
成员名单:汪**等*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评审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未坚持审慎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于****年*月**日向你公司发送了《补正通知书》,并载明了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你公司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受理该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溪财处理〔****〕*号 巫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
****年*月*日
巫溪县土城镇****年烟草产业发展烤房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溪财处理〔****〕*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巫溪县土城镇****年烟草产业发展烤房建设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巫溪县土城镇****年烟草产业发展烤房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新鸿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号**
被投诉人*:评标委员会
成员名单:汪**等*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评审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未坚持审慎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于****年*月**日向你公司发送了《补正通知书》,并载明了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你公司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受理该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溪财处理〔****〕*号 巫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