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5-09-04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办案业务用房租赁项目(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办案业务用房租赁项目(二)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用房屋内建设**间法庭、档案室、扫描室、技术室、调解室、法警室、执行立案大厅、工作人员通道、安检区域等配套设施,总面积约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续租项目,南明区人民法院在该业务用房开展工作多年,若脱离该业务用房搬迁,各项费用耗资巨大,造成资金、资源、人力、物力、装修等不必要的浪费,耽误办案时间,因此租赁该业务用房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南明区人民法院由于其特殊性质,涉及保密性、安全性与风险性,以上体系技术要求复杂、不可替代。
*.本项目符合合理性原则,单价及使用面积经专业人员测算,审查合理。
综上,由于南明区人民法院由于其工作性质,有自身的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保密性较高。难以新建,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适用情形。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由贵州太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贵州太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机场路*号[双龙区]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水路**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旷颖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二期*区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王哲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俊发城**栋**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