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挂牌公告】池州市经开区梧桐路以南、金同路以西池州高端拉链产业园1#厂房、2#厂房及土地使用权
2025-09-04
安徽/池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安徽省-池州市-挂牌公告】池州市经开区梧桐路以南、金同路以西池州高端拉链产业园1#厂房、2#厂房及土地使用权
安徽/池州-2025-09-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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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经开区梧桐路以南、金同路以西池州高端拉链产业园*#厂房、*#厂房及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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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池州市经开区梧桐路以南、金同路以西池州高端拉链产业园*#厂房、*#厂房及土地使用权 |
| 转让方名称 | 池州市经盛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项目类型 | 房产 |
| 挂牌价格 | **** | 挂牌期间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 |
| 转让说明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转让标的为租赁状态,转让标的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设备均为承租方承建,本次评估价值不含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价值。 (*)本次转让标的如非承租方竞得,则转让方已签订的仍在租赁期内的租赁合同及相关约定继续有效;在产权变更完成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协助本次受让方与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变更出租主体,其他相关内容不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除外)。自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租金归本次受让方所有;转让方已提前收取的属于本次受让方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支付给本次受让方,以后的租金由本次受让方自行收取;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房产收回等均由本次受让方与承租方按照相关约定自行办理,与转让方无关。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受让方应取得转让方出具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并按照有关法律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受让方如欲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②采取网络动态报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受让方如欲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意向受让方如需现场勘查转让标的,须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勘查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查时间。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