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单位:连江县丹阳镇东平村民委员会。
项目实施地点:丹阳镇东平村(按规划要求实施)。
项目总投资与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资金由连江县丹阳镇乡村振兴及基础建设项目专项债列支。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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