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食用菌三链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大吉路翠屏湖二桥至三叉路口段道路工程)--二标段补充通知[第(1)次答疑]
2025-09-03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古田食用菌三链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大吉路翠屏湖二桥至三叉路口段道路工程)--二标段补充通知[第(1)次答疑]
福建/宁德-2025-09-03 00:00:00

古田食用菌三链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大吉路翠屏湖二桥至三叉路口段道路工程)**二标段补充通知[第(*)次答疑]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古田食用菌三链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大吉路翠屏湖二桥至三叉路口段道路工程)**二标段有关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原: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和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现更正为: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和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联系方式

原:电话:**********

现更正为电话:***********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须知、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

原:履约担保形式: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日历天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现更正为:履约担保形式: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日历天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须知、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原:

**.

**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年*月**日 **:**:**

现更正为:

**.

**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年*月** **:**:**

*.原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第*节、第*节有所缺项,详见补充通知附件。

注:当招标文件、本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古田县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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