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古水镇沿河线竹产业加工集聚区建设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2025-09-03
广东/肇庆 变更澄清
广宁县古水镇沿河线竹产业加工集聚区建设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广东/肇庆-2025-09-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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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古水镇沿河线竹产业加工集聚区建设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投标人: 现就广宁县古水镇沿河线竹产业加工集聚区建设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各投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年**月**日**:**前对《招标文件》与投标相关事宜的疑问答疑如下: 一、疑问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页最高投标限价的暂列金额为人民币********元,经复核已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暂列金额为******.**元,请问本项目的暂列金额以那个为准? 答:本项目暂列金额为******.**元。 二、答疑纪要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悖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应响应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编制投标文件。 广宁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