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护眼灯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8-21
重庆 质疑投诉
涪陵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护眼灯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2025-08-21 00:00:00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
  • 标题
  • 涪陵区****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护眼灯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 发文字号
  • 涪财采投〔****〕**号
  • 有 效 性

涪陵区****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护眼灯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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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涪陵区****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涪陵区****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护眼灯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市番禺奥莱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亚运大道****号番山总部*谷*号楼*座(办公大楼)

被投诉人*: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基建中心

通讯地址:涪陵区滨江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号*幢***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我局提出投诉,经补正资料,我局予以受理。投诉人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型号**********/**********的参数不符合采购文件,涉嫌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应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我局认为中标候选人的相关技术参数及检测报告属商业秘密,不予告知投诉人。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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