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就“乐山市市中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指标体系制定工作”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指标体系制定工作
二、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工作依据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川办发〔****]**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乐山市市中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制定工作。
(二)工作内容
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统筹考虑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基础和区位地理条件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开发强度(容积率等)三项指标为主干指标,并结合本地产业准入、功能区划和区域评估要求,选择工业用地“标准地”能耗标准、环境标准、安全生产管控指标、产出强度、就业要求等地方特色指标。
(三)时限要求
*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初步成果(根据工作情况、工作要求和上级安排进行适时调整成果提交时间)。成果在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和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州工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研究通过后出具正式报告。
(四)付款方式
在成果公布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费用。
三、最高限价:******.**元。
四、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地评估资质。
五、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到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现场报名和免费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时自带*盘拷贝。
联系人:何女士 ************。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年*月*日*:**至*:**,当面递交至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供应商逾期送达、没有密封、邮寄、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将开始组织谈判和评审。各供应商委托代表应至少参加最终报价环节前的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谈判或最终报价。采购结果将在确定成交人后现场宣布,各供应商委托代表可自行确定是否参加。
联系人:何女士 ************。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