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级政务云灾备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澄清)公告(二)更正公告
2025-09-03
江苏/徐州 变更澄清
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级政务云灾备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澄清)公告(二)更正公告
江苏/徐州-2025-09-03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级政务云灾备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修改的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修改为:于*********:**(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原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北京时间)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北京时间)。

(二)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全部修改为:*******日日***

*.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全部修改为:**********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部修改为:**********

因“苏采云”系统内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调整,敬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采购人)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徐州市昆仑大道*号北*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号行政中心北*区

联系人:董自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号

联系人:魏雷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雷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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