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中医院合理用药系统升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5-09-03
河南/安阳 招标采购
林州市中医院合理用药系统升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河南/安阳-2025-09-03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安阳-2025-09-03 00:00:00
林州市中医院合理用药系统升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机构:河南惠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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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信息 | ||||||||||||||||
| *.项目名称:林州市中医院合理用药系统升级项目 |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 我院此前从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康公司)采购了一套合理用药监测系统(标准版) (简称**** **),以及药师审方干预系统;但随着信息化建设和业务持续发展,我院需要对现有的合理用药系统进行产品功能上的更新和升级、补充合理用药信息系统底层数据库;为实现新增功能与医院现有系统的无缝衔接,以及整体系统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及成本控制等因素,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鉴于我院的用药监测系统,以及药师审方干预系统由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且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已经为我单位提供运维服务,为确保服务延续性的特殊要求以及厉行节约原则,确保公司产品质量可靠、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继续选择此产品。河南载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的唯一合法授权供应商。 |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 ||||||||||||||||
| *.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依据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鉴于以上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 *.名称:河南载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中州路东淮河路北国泓陇园*号楼***商铺 |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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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期限 | ||||||||||||||||
|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河南惠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林州市善德路与龙山街交叉口西南方向***米联系人:刘晓峰 联系电话:***********)。 | ||||||||||||||||
| 七、联系方式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林州市中医院 | ||||||||||||||||
| 地址:河南省林州市太行路***号 | ||||||||||||||||
| 联系人:宋长吉 | ||||||||||||||||
| 联系方式:************ | ||||||||||||||||
| *.财政部门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河南惠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林州市善德路与龙山街交叉口西南方向***米 | ||||||||||||||||
| 联系人:刘晓峰 |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