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09-03 00:00:00
一、项目编号:浙大采招********号
二、项目名称:毛竹笋竹两用林高效培育关键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基地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中标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毛竹笋竹两用林高效培育关键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菊隆林区“十八湾”山场)基地建设 | * | 项 | ****** | 庆元县祥俊造林工程队 |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松源街道咏归路**弄****号 |
* | 毛竹笋竹两用林高效培育关键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狐狸窟、处后殿”山场)基地建设 | * | 项 | ****** | 庆元县吴陈铨造林工程队 |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岭头乡龙洋村后忠洋路*号 |
* | 毛竹笋竹两用林高效培育关键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美女献花、小四源”山场)基地建设 | * | 项 | ***** | 庆元县金伟劳务服务部 |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松源街道希望路*号 |
四、评审专家名单:周一鸣、吴大瑜、杨向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庆元县云鹤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大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郑世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龙娇、王世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质疑联系方式:************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采购人: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