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03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大邑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09-03 00:00:00
大邑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大邑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沙渠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旭日伟鑫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梓州大道****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大邑县沙渠街道办事处

地址:大邑县沙渠街道办事处方圆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蓉发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海昌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蓉发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大邑县沙渠街道办事处沙渠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存在重大歧义和缺陷。

投诉事项*:采购人、代理机构未根据采购需求特点和法定适用情形选择采购方式。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设置不明确。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大邑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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