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2025-09-03 00:00:00
雷波县华欣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来源: 雷波生态环境局 时间: ********** **:**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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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雷波县华欣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雷波县华欣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雷波县华欣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址:凉山州雷波县箐口乡红岩村五组 *、项目总投资:***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改造育肥舍*栋,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为**.*亩,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生猪存栏量****头/年,出栏量*****头/年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雷波县华欣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谢华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凉山州雷波县箐口乡红岩村五组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恒得复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安中路*号豪瑞新界*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和其他组织。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自行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后通过发送邮件、邮寄等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公众意见表填写内容应真实、有效。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