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03
四川/眉山 质疑投诉
青神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眉山-2025-09-03 00:00:00
青神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青神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眉山市青神县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农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环街**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眉山市青神县一环路南段***号

被投诉人:四川恒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号**幢*层*号、*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恒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代理的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年眉山市青神县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本项目为“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的”货物采购,采购需求明确、完整、清晰。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而评分标准违法是不能充分公平竞争的。为避免人为操控保护国家财政资金依法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投诉事项*:采购品目分类错误,标的名称与采购品目不符。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加分规则具有排他性。 投诉事项*:服务方案主观性过强,违反量化原则。 投诉事项*:业绩要求设置不合理,排斥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施肥机械要求设置不合理,排斥公平竞争。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青神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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