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平山县2025年农产品追溯与网格化监管巩固县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石家庄-2025-09-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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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平山县****年农产品追溯与网格化监管巩固县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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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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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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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平山县****年农产品追溯与网格化监管巩固县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东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号东升大厦*座***室
被投诉人:河北昌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号天元商务大厦*** 被投诉人:河北酷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号长宏大厦*座****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安鑫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安宝区航城街道钟屋社区钟屋三路*栋*三层
四、基本情况
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北京东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向河北昌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河北昌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了答复,****年*月*日北京东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邮递了投诉书。本机关于*月*日向其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年*月**日北京东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向本机关邮递了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于当日正式受理,向相关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一:
中标单位河北酷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二:
河北昌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履行审查职责,对质疑答复避重就轻,对中标单位河北酷尔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造假问题进行包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北京东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平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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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平山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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