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佗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示范项目(中医药文化传承记忆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答疑澄清公告02[{unit}]
2025-09-03
安徽/亳州 变更澄清
华佗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示范项目(中医药文化传承记忆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答疑澄清公告02[{unit}]
安徽/亳州-2025-09-03 00:00:00

各潜在供应商:

华佗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示范项目(中医药文化传承记忆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同类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答疑问题回复

问: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岗位),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业绩内容中须同时包含:①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②施工图设计),每个业绩得*分,满分*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设计合同,项目设计合同须能体现项目建筑面积、合同金额等评审要素,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请问,合同中无法提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是否能提供审图合格证或业主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答:合同中无法提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可以提供审图合格证或业主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原采购文件。

亳州文化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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