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09-03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哈南财采投处〔****〕**号
投诉人:黑龙江运合装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西区民生尚都****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鼎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哈尔滨市南岗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木介街**号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南岗区****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包号:*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 *:关于“闪光门铃”参数设置问题
投诉事项*:关于“语音(盲人)电饭锅”参数设置问题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并组织专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评审。
关于投诉事项 *、*,经查证,本项目采购技术参数均源于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佐证材料,该采购产品的技术参数可满足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争,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综上,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南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哈尔滨市南岗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