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03
四川/广元 质疑投诉
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元-2025-09-03 00:00:00
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剑阁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樵店乡七一村水产养殖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黉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江路***号*栋*楼***室(********)

被投诉人:四川君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区雅和南一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樵店乡政府街***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君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樵店乡七一村水产养殖项目(三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产品参数属于自愿检测范围,要求提供非国家强制检测的内容却未给潜在供应商合理的准备时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采购人以我公司递交质疑函时未提供从交易系统获取的谈判文件回执单为由,认定投诉人的质疑函无效,该认定缺乏合理性和合法性,侵害了投诉人的合法的质疑权利,进而影响了投诉人的公平权益。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剑阁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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