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2025-09-0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五实验小学校园管理系统设备设施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捷鑫乐汇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合作路**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雅安市名山区实验小学
地址:雅安市名山区蒙阳街道青年巷*号
被投诉人:雅安市名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雅安市名山区蒙阳街道彩虹南路*号
四、基本情况
雅安市名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雅安市名山区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校园管理系统设备设施采购(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标的名称:核心交换机的技术参数具有排他性的技术限制或排斥供应商。
投诉事项*:标的名称:核心光线路终端、光网络终端(上行******,下行***.***)、光线路终端(上行******,下行****.***)、光线路终端(上行******,下行***.****)以及光线路终端(上行******,下行***)技术参数要求同一品牌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排他性条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综合实力要求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