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第一中学馆陶县第一中学教室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9-03
2025-09-03
河北/邯郸 质疑投诉
馆陶县第一中学馆陶县第一中学教室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9-03
河北/邯郸-2025-09-03 00:00:00
馆陶县第一中学馆陶县第一中学教室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馆陶县第一中学教室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江市甘棠合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赤乌中路、电力路西侧水木京华*幢底商***号
被投诉人:馆陶县第一中学
地址:馆陶县文卫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号德源大厦****号
四、基本情况
“馆陶县第一中学教室智慧黑板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月**日九江市甘棠合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河北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月**日河北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质疑进行了答复。本机关于*月*日收到投诉材料并依法受理。*月**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并通知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项目中“提供核心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以加盖厂家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通过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项目“技术响应”违法将实质性要求作为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项目中“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培训方案、应急处理方案”未依法细化和量化评审因素,将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表述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项未按照量化标准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馆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馆陶县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邯郸-2025-09-03 00:00:00
二、项目名称: 馆陶县第一中学教室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江市甘棠合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赤乌中路、电力路西侧水木京华*幢底商***号
被投诉人:馆陶县第一中学
地址:馆陶县文卫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号德源大厦****号
四、基本情况
“馆陶县第一中学教室智慧黑板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月**日九江市甘棠合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河北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月**日河北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质疑进行了答复。本机关于*月*日收到投诉材料并依法受理。*月**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并通知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项目中“提供核心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以加盖厂家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通过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项目“技术响应”违法将实质性要求作为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项目中“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培训方案、应急处理方案”未依法细化和量化评审因素,将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表述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项未按照量化标准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馆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