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2025-09-03 00:00:00
梧州市建成区排水防涝治理工程***标段(项目招标编号:***********************)更正公告(一)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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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梧州市建成区排水防涝治理工程***标段(项目招标编号:***********************)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梧州市建成区排水防涝治理工程***标段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公告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提前竣工中原内容:“*.*.*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无,如有另行协商”,现更改为:“*.*.*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无”。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第*点原内容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工程量为招标人最终工程量(工程内容涉及变更修改除外)。承包人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范围完成全部工程。”现更改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工程量为招标人最终工程量(工程内容涉及设计变更修改除外)。承包人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范围完成全部工程。”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第*点原内容为:“*、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计算,其中:材料设备价格按 **** 年** 月的《梧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算,《梧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信息价的或无定额可套的,由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现更改为:“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计算,其中:材料设备价格按 **** 年** 月的《梧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算,《梧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信息价的或无定额可套的,由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并经梧州市财政评审审核为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暂列金额原内容为:“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暂列金额是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认等的费用,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指令后全部或部分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对于经发包人批准的每一笔暂列金额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实施工程或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指令,这些指令应由承包人完成”。现更改为:“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本项目不设暂列金额”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补充条款第**.**点原内容为“**.**整个工程拆除包括路面、人行道、管线、井座等所发生费用投标人根据施工图工程量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超过施工图工程量按施工图工程量包干。”,现更改为:“**.**拆除工程按招标清单工程量包干,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三、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梧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 联系人:黎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新湖一路**号(广宇花园邮政生活小区内)*号楼**单元***房 项目联系人:黎思良、罗灿明 联系电话:************ 招标人:梧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 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