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干德日斯至巴彦浩特铁路项目林地、草地及湿地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备案合同公示
2025-08-28
内蒙古/阿拉善 中标结果
查干德日斯至巴彦浩特铁路项目林地、草地及湿地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备案合同公示
内蒙古/阿拉善-2025-08-28 00:00:00
查干德日斯至巴彦浩特铁路项目林地、草地及湿地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备案
发布时间:**********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查干德日斯至巴彦浩特铁路项目林地、草地及湿地技术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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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合同公示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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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咨询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国家、自治区、盟、旗相关林地、草地及湿地等法律法规,完成查干德日斯至巴度浩特铁路项目及沿线管线迁改林地、草地及湿地手续办理所需的以下各项工作:永久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组件报批;永久占用林地采伐作业设计、组件报批;永久占用草地勘界报告、组件报批;临时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组件报批;临时占用林地采伐作业设计、组件报批;临时占用林地植被恢复方案;临时占用草地勘界报告、组件报批;临时占用草地植被恢复方案;永久占用湿地占补平衡方案、影响湿地评价报告;临时占用湿地占补平衡方案、影响湿地评价报告,并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草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另应积极协助甲方做好施工过程有关永久及临时占用林地、草地及湿地手续办理工作及技术咨询工作。 乙方应在提交上述林地、草地及湿地永久及临时占用方案、报告及勘测定界后积极配合各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工作,尽力确保审批流程顺利进行;同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林草主管部门提出的任何补充材料或修改意见,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若因审批部门原因导致项目进度延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以尽量减少对项目进度的影响。若乙方提交的报告未能通过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乙方应无条件修改并重新申报,直至获得批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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