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2025-09-02 00:00:00
【沛】消防设备购置(消防大队)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项目概况 消防设备购置(消防大队)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消防设备购置(消防大队)
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项目不接受超过(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最后报价)
采购需求:
消防设备购置(消防大队),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开始供货安装,**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需要接入总队互联网及***联动的,收到货物后*月内必须接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电子签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采购包一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二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二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登录****://******.*****.**/,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刘工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沛县城投御园*号楼****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七)采购意向链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采购包*
单位名称:沛县应急管理局
单位地址:沛县沛公路*号主楼*楼
联系人:席云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兰采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沛县城投御园*号楼****室
联系人:刘贝贝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贝贝
电话:***********
***************************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