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5-09-02 00:00:00
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荆州开发区危化品停车场*年租赁经营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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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荆州开发区危化品停车场*年租赁经营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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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底价:¥**.**万元/年 |
挂牌时间:**********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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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保证金:¥**万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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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年 |
业 主:荆州市龙浩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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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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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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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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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荆州开发区危化品停车场*年租赁经营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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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截止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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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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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 |
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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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年 |
免租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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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元) |
****** |
租赁期总租金(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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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平方米) |
*****.**㎡ |
出租用途 |
停车场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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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态 |
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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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介绍 |
荆州市龙浩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危化品停车场*****.**㎡按现状整体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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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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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荆州市龙浩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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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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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正量行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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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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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价格评估值(元) |
**.**万元(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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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备案)机构 |
沙农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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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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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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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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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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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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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年支付,首年租金、租赁押金由交易机构代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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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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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有效证件到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承租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登记后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 *、承租方同意交易中心凭出租方提供的交易价款转款函将交易价款一次性转到出租方指定帐户。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领取《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领取《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用。剩余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出租标的按现状招租。如标的中所涉及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详见湖正房咨字(****)第*******号评估报告进行挂牌,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交易中心进行追责和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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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承租人经营范围具备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停车场服务,须符合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经营。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前应自行到现场查看核实所出租标的的实际状况,充分做好调查,出租方和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承租方取得该资产承租权后,需按照出租方要求的用途使用。 *.承租方平时所用水费、电费、网络、物业管理、环境卫生费等各种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结算,不得拖欠。 *.本次租赁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本次租赁标的收取*万元履约保证金(冲抵首年租金),标的移交前承租方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保证金 *万元,租赁期满,合同保证金不计利息,由出租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退还承租方。 *.合同生效后,承租方缴清租金、押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出租方负责移交。 *.租赁期间,其他相关事项约定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负责租金税务票据。 **、本次招租项目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踏勘联系人:王总,联系方式:***********,踏勘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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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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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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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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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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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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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停车场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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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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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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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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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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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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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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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一、如因非出租方和交易公司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将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交易机构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机构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交易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导致项目流标的,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签订租赁合同的。 二、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交易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用后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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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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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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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荆州市塔桥北路楚天都市朗园**号楼*楼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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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合同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