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5-09-02 00:00:00
***个车载天然气钢瓶公开报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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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车载天然气钢瓶公开报废项目
正式披露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
所在地区:湖北省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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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结束日期: |
********** |
保证金(万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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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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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魏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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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荆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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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个车载天然气钢瓶公开报废项目 |
转让底价 |
*.**万元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资产概述 |
本次公开挂牌报废的***个车载天然气钢瓶的总重量为**.**吨,成交后不再进行过磅称重,且***个车载天然气钢瓶未拆卸,现装载在待报废公交车上,车辆分别停放在海洋世界公交停车场、城南公交停车场、三湾北路公交停车场、沙市区深圳大道常湾公交停车场,观音垱公交停车场等。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沙市区 * 荆州市海洋世界公交停车场、城南公交停车场、三湾北路公交停车场、沙市区深圳大道常湾公交停车场 |
重大事项披露 |
*、受让方应对***个车载天然气钢瓶按特种设备安全法规《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四十三条将报废气瓶予以破坏性处理,禁止将未做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再次使用,并于该批***个天然气钢瓶全部交割完毕后**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载气瓶报废证明》提供给转让方,并协助转让方在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办理钢瓶销户手续。天然气钢瓶破坏性处理工作中所涉及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连带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和处理,与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本次公开挂牌报废的***个车载天然气钢瓶的总重量为**.**吨,成交后不再进行过磅称重,且***个车载天然气钢瓶未拆卸,现装载在待报废公交车上,车辆分别停放在海洋世界公交停车场、城南公交停车场、三湾北路公交停车场、沙市区深圳大道常湾公交停车场,观音垱公交停车场等。标的物勘察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天然气钢瓶,现场实地确认报废天然气钢瓶数量、质量、重量,对该批***个天然气钢瓶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天然气钢瓶的数量、质量、重量、移交、拆除、装卸、转运及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天然气钢瓶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后与转让方协商确定天然气钢瓶拆卸移交地点,且该地点必须在荆州区或沙市区离市中心**公里范围内。天然气钢瓶的拆卸、装载、运输(含报废车辆的转运)、拆卸移交场地的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应积极配合。天然气钢瓶拆卸、装载、运输(含报废车辆的转运)及拆卸移交场地待报废公交车停放期间所涉及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含车辆配件被盗和火灾事故)及连带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和处理,与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无关,如对转让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还应给予转让方经济赔偿。 *、转让方在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款后*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车载天然气钢瓶移交,受让方须在*个工作日内将***个车载天然气钢瓶拆卸完毕,并履行完成相应的交割手续。 *、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将***个车载天然气钢瓶拆卸交割完毕或未在约定期限将***个天然气钢瓶的《车载气瓶报废证明》转交给转让方,并协助转让方在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办理钢瓶销户手续的,受让方除向转让方支付本标的转让总价款**%的违约金外,还应按每逾期*日向转让方支付***元的赔偿金。 *、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指定账户,整个交易过程完成并将***个气瓶的《车载气瓶报废证明》按约定期限提供给转让方协助转让方,并协助转让方在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办理钢瓶销户手续后,无息原路退还该保证金。转让方按标的物成交款金额对受让方开具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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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报废 |
其他说明信息 |
***个车载钢瓶明细详见公告附件《***个车载钢瓶报废明细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汇入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和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鄂创元评字(****)第****号】和《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在《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全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 *.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须在交清全部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无缝气瓶、纤维缠绕气瓶)检测和报废处理能力且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 *.报名时须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营业执照》、《受让文件》原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并将《受让文件》原件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邮寄至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 *.若意向受让方授权经办人办理受让事宜,还需上传和邮寄授权委托方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产权” ——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双方按约定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交易价款全款、产权交易费用、履约保证金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联系人姓名 |
王经理 |
联系人电话 |
***********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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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荆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
湖北创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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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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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万元) |
*.** |
项目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