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2025-09-02 17:18:13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组织询比采购。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 *.*项目编号:**************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绥芬河市头道沟西环路西、学府街南***地块,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建设*栋商品仓储库,*栋中转集散库及附属配套设施。整合国内、俄罗斯及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的优质商品资源,打造综合性集散中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造价咨询、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采购预算:**万元(按黑价联【****】**号文件收费标准折扣比率报价,并依据暂定工程造价*****万元报出具体价格,价格不超过预算) *.*服务内容: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暂估价确认及竣工结算审核等服务。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分级前办理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也予以认可)。提供近三个月(****年*月*****年*月)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如已达到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信誉要求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企业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锁。 *系统使用费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北京时间*:*****:**)。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评审。(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采购保证金 *.*采购保证金金额:****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长江国际大厦*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启/评审时间及地点 *.*开启/评审时间:****年**月**日**时 *.*开启/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长江国际大厦*层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其他补充事宜 采 购 人:绥芬河市融发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睿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爱达尊御*********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结果为准;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