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长沙经开区园区2025-2026年土地出让等事项委托评估服务项目包一合同公告
2025-09-02
湖南/长沙 中标结果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长沙经开区园区2025-2026年土地出让等事项委托评估服务项目包一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2025-09-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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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长沙经开区园区*********年土地出让等事项委托评估服务项目包一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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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长沙经开区园区*********年土地出让等事项委托评估服务项目包一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三一路*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欣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松雅社区松雅安置区*******、**、**、**、**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经开区园区*********年土地出让等事项委托评估服务项目包一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长沙经开区园区*********年土地出让等事项委托评估服务项目包一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玖万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项目服务时间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服务期限到期或结算金额达到年度成交金额则合同终止。成交金额(大写):柒拾玖万陆仟元整/两年,叁拾玖万捌仟元整/一年。在履约期内已委托,而至约期满仍未完成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当继续完成直到验收合格。本项目子项目参照《湖南省土地评估收费指导意见》(湘土协发〔****〕**号)、《湖南省房地产估价收费指导意见》(湘房协(****)*号)收费标准均执行统一优惠率**.** %。(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含税)。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各评估实施时间,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小时内响应,并在接到任务*天内出具预评估报告。

*.*乙方应按照响应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项目团队的人员配置履约,如特殊原因不能履约的,应更换同级别其他技术人员,乙方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未履行,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根据估价需要,保证对各子项目予以客观、公正的估价,出具各子项目的评估报告,报告一式三份

*.*乙方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乙方提供的服务、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合法,符合行业技术标准与行业规范。客观、独立、公正地出具评估报告,并对出具的评估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应对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事项予以保密,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必须对估价结果保密,评估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甲方

*.*乙方提交的土地评估报告应在自然资源部网站进行报告备案,具备电子备案编号;提交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应在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报告备案系统进行报告备案,取得备案二维码。

*.*乙方应根据长沙经开区土地出让、土地条件变更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业务,以及其时序安排,承担评估前的咨询、成本测算、预评估等服务。

*.**承担各级自然资源行政部门技术及业务方面的对接沟通工作

*.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拟投入本项目的估价师*人。

*.*乙方必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拟投入的服务人员结构应合理,具有较强的作业能力;在项目执行期间,乙方须保证足够的技术力量进行服务工作。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须保证项目实施过程有足够的设施设备进行服务工作。

*.其他要求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甲方形象。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实事求是地进行现场勘查工作,切实保证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等。

*.*乙方的服务人员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服务人员。增加人员资质不得低于现有人员资质。供应商不得向甲方要求额外增加相关费用。

*.*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评估项目所需的差旅、食宿、人工、管理、财务、办公设备(电脑等硬件)、作业车辆、与项目实施有关的防控措施及验收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及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乙方须保证自身人财物的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发生的任何人身与财物损失与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身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应对整个项目中的数据、成果和相关信息等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递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违者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成交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让,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就此提出异议。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供的成果文件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评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格要求,由此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就此提出异议。

*.*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指导,配合相关工作。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就此提出异议。

*.*乙方需配合甲方在项目完成后,完成相关部门的备案。

*.**甲方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综合单价合同
*.付款方式:


*.*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工作量结算,评估报告费用参照《湖南省土地评估收费指导意见》(湘土协发〔****〕**号)、《湖南省房地产估价收费指导意见》(湘房协(****)*号)收费标准均执行统一成交优惠率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成交金额,服务期限内如结算金额达到成交金额,则合同终止。

*.*出具宗地评估报告且土地受让方与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补充合同》(涉及修改出让条件进而需补缴土地价款的)后,甲方乙方申请和正规等额发票付款,每半年度(六个月)支付一次服务费(凭乙方开具的发票付款)。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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