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2025-09-02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阳县经开区新河园新木路道路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 | 最后报价扣除 |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更正为:
**.* | 最后报价扣除 |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采购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
*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实行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剩余合同价款结算审核后,施工单位支付审核价的*%作为质保金(或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至采购人账户,采购人支付审核价剩余部分的全部价款。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
更正为:
*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实行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剩余合同价款结算审核后,施工单位支付审核价的*%作为质保金(或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至采购人账户,采购人支付审核价剩余部分的全部价款。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
*、采购文件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项目实行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剩余合同价款结算审核后,施工单位支付审核价的*%作为质保金(或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至采购人账户,采购人支付审核价剩余部分的全部价款。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更正为:“*、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项目实行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剩余合同价款结算审核后,施工单位支付审核价的*%作为质保金(或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至采购人账户,采购人支付审核价剩余部分的全部价款。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二室(青阳县蓉城镇天柱南路东侧中心城(拓富广场)*号楼二楼)。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青阳县新河镇新寺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桂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尚华国际*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中美
电 话:***********
五、附件
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