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经开区新河园新木路道路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2025-09-02
安徽/池州 变更澄清
青阳县经开区新河园新木路道路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安徽/池州-2025-09-02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阳县经开区新河园新木路道路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

最后报价扣除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更正为:

**.*

最后报价扣除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采购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

*

付款方式

本项目实行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剩余合同价款结算审核后,施工单位支付审核价的*%作为质保金(或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至采购人账户,采购人支付审核价剩余部分的全部价款。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更正为:

*

付款方式

本项目实行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剩余合同价款结算审核后,施工单位支付审核价的*%作为质保金(或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至采购人账户,采购人支付审核价剩余部分的全部价款。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购文件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项目实行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剩余合同价款结算审核后,施工单位支付审核价的*%作为质保金(或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至采购人账户,采购人支付审核价剩余部分的全部价款。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更正为:“*、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项目实行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剩余合同价款结算审核后,施工单位支付审核价的*%作为质保金(或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至采购人账户,采购人支付审核价剩余部分的全部价款。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二室(青阳县蓉城镇天柱南路东侧中心城(拓富广场)*号楼二楼)。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址:青阳县新河镇新寺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桂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尚华国际*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中美

电   话:***********

五、附件

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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