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2025-09-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普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年度医疗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 * | 普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年度医疗服务项目 | *******.**元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上海纺织第一医院) | 江宁路****号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普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年度医疗服务项目 | 普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年度医疗服务项目 | 对普陀区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内人员进行医疗服务等,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应遵守中心管理有关规定等,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个月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要求等,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剑珍,王文静,万余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收费标准计算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经评委会谈判评审并确认,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满足采购要求,推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为本项目成交单位。
采用单一源采购方式的理由:普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年度医疗服务项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止,只有一家供应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递交投标文件。
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推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综上所述,考虑到唯一性以及项目的持续性、延续性和专业性,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推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地址:大渡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号*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承杰
电话:*************
采购文件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