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节威宁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次)”的异议回复(六)
2025-09-02
贵州/毕节 变更澄清
关于“毕节威宁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次)”的异议回复(六)
贵州/毕节-2025-09-02 00:00:00
关于“毕节威宁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次)”的异议回复(六)
变更与澄清预览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毕节威宁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毕节威宁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 **:**

*、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

更正内容 :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 / /

更正日期 : **********

*、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毕节威宁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次)******;异议回复(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收到关于毕节威宁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项目编号:********************)的异议函,现答复如下:

异议事项*: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之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请问,投标人所属分公司与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劳动合同的要求?

回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异议事项*:投标人名称为**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证的单位简写为**集团,是否可视为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无须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

回复: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对于该异议回复中已回复的异议(或疑问、质疑)或与其相同的异议(或疑问、质疑)将不再进行回复。

人: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安新区湖潮乡数谷大道贵州好粮油展示中心

联 系 方 式: ***********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组团**号楼*层*号

联 系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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