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标候选人公示】徽盐滨湖雲著项目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2025-09-02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安徽省-中标候选人公示】徽盐滨湖雲著项目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安徽/合肥-2025-09-02 00:00:00

徽盐滨湖雲著项目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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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盐滨湖雲著项目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徽盐滨湖雲著项目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

开标(采购)日期:****年****

徽盐滨湖雲著项目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新城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创能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甘泉路***号、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号置地广场*座****室

投标报价费率百分之玖拾玖点贰贰**.**%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国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安徽瑞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号自由舱公寓****室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安乐路**号*****室

投标报价费率:百分之捌拾玖点伍零(**.**%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黎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产业园秀水路*号、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号

投标报价费率:百分之捌拾伍点伍零(**.**%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和安徽华电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号鸿意地产大厦*座、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号办公楼

投标报价费率:百分之捌拾玖点肆贰(**.**%)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徽辰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明生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座******室、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湖社区锦绣大道****号中德合作创新园*号楼

投标报价费率:百分之捌拾柒点捌零(**.**%)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华山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项目负责人:孙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日至****年****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楼法务办公室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紫云路***号,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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