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09-02 00:00:00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开福区****年入河(湖)排污口监测、溯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采购项目名称:
开福区****年入河(湖)排污口监测、溯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三、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号)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水体(****)**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生环委办(****)**号)、《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长环委发(****)*号)等文件工作要求,****年、****年分两年对我区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等工作。现需开展****年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等工作。
二、相关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水体【****】**号)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部令 第**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成立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并明确各单位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
*、《湖南省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湘环发【****】**号)
*、关于印发《关于湖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标准与销号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生环委办【****】**号)
*、《湖南省关于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函》(湘环函【****】**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湘建村【****】***号)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整治资料整合基本要求》(环执法发【****】*号)
**、《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 *********)
**、《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 *********)
**、《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解译技术规范》(** *********)
**、关于印发《长江入河和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要点(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函【****】***号)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溯源总则》(** *********);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
**、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溯源技术指南(试行)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设置》(** *********)
**、《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
**、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 ****—****)
**、《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年度入河排污口重点工作***;的通知》(湘环办[****]**号)。
注:以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监测、溯源范围为开福区范围内浏阳河、捞刀河、沙河、白沙河、金竹河、杨家湾撇洪渠、楚家湖、月湖、年嘉湖前期排查的***个入河(湖)排污口中需要监测溯源的**个(最终数量以生态环境执法系统的审核结果为准),根据排口监测、溯源及整治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排口监测、溯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系统填报等工作。
(二)服务内容
*、溯源要求
参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溯源总则(***********)》及《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溯源技术指南(试行)》。可通过非现场溯源和现场溯源方式展开(非现场溯源是指根据已有资料,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对资料完备的排污口进行资料研判,找出污水来源,并纳入地理信息系统、落图。现场溯源是指在无人机航测和人工排查的基础上,采取方法包括监测数据比对、封堵排污口反向追溯溢流等传统技术,高科技包括热红外成像、探地雷达、管道机器人、管道潜望镜等先进技术,对存在污染排口进行溯源),并准确记录溯源结果。
根据溯源结果明确责任主体和入河(湖)排污口类型。排污口责任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并建立责任主体清单;经溯源后仍无法确认责任主体的,由属地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当排污口特征区分不明确、难以确定排污口类型时,依次按排污口设置目的、污水量大、污水量小优先顺序确定。溯源工作应与整治衔接,溯源过程中发现需要整治的问题应予以记录。在溯源过程中立行立改的,还应记录具体整治措施。
*、监测要求
按照《长江入河和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要点(试行)》(环办监测函〔****〕***号)及《湖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标准与销号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湘生环委办〔****〕**号)相关技术要求开展。
监测对象方面,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中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均应开展监测;其余排污口按照技术要求执行;如上级有新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
监测采样过程中,做好记录及拍照,采样照片要包括排污口、采样人员及采样动作、要有时间及地点水印。
监测频率方面,应选择排放水质较差时段至少开展监测*次/年。
监测指标方面,应包括流量、色度、嗅味、温度、透明度、**、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并附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标志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依据。
监测完成后按相关要求将监测(现场采样照片、流量、水温、监测结果等)相关信息填入生态环境部“全国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并配合系统审核修改。
*、编制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
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成果基础上,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和《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对存在环境问题和需要开展规范化建设的排口,制定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措施,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信息填报和审核
按照相关要求将排查(排污口照片、坐标、水质、排放方式等)、监测(现场采样照片、流量、水温、监测结果等)、溯源(排水方式、污水来源、溯源成果、责任主体、河长信息等)、整治(整治类型、监管单位、整治措施、整治方案、整治图片、佐证材料等)等相关信息填入生态环境部“全国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和“全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确保通过省级审核和部级抽检。
(三)成果及要求
| 序号 | 成果类别 | 说明 |
| * | 开福区全覆盖入河(湖)排污口水质监测报告 | 纸版和电子各一份;附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标志的检测报告 |
| * | 开福区全覆盖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报告 | 纸版和电子版(***及****格式) |
| * | 开福区全覆盖入河(湖)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 | 纸版和电子版(***及****格式) |
| * | 开福区全覆盖入河(湖)排污口矢量数据 | 电子版(*****格式);格式为*********矢量文件,包含排污口坐标、溯源报告中的原始矢量数据 |
| * | 信息填报和审核 | 按要求填报“全国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相关成果通过系统审核。 |
成果文件由成交供应商送至采购人处,要求提供纸质版、电子版报告(至少提交*份,如上级有要求,具体增加数量由采购人告知供应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年**月**日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其他要求
*、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达到上级政策要求,满足技术规格及国家标准并通过验收;
*、成交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凭空杜撰,对成果性文件一切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与责任,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人不得移作他用及二次开发;任何私自发布、发表、泄露文件、方案、数据、成果都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处罚。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所有相关材料真实性(包括形式及内容)负责,中标后采购人仍有权对中标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鉴真,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材料原件及辅助证明,如发现中标人提供材料存在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服务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人员和设备证明材料等),或中标人拒绝提供材料原件及辅助证明的,采购人有权上报财政部门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
*、考虑到本次采购项目任务重、时间紧,为不影响项目进度与质量,要求供应商配备不少于**人的技术团队(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各一名),团队成员应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并全程参与本项目工作。需供应商填写人员清单表(列明人员姓名、年龄、岗位及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证书等)。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费用自理),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设备、无人机等,确保能实现本项目全部工作。在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要求为服务人员及技术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出现工伤,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医药费及相应产生的所有费用。
*、中标后,严格按照人员清单表执行,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成交人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调整人员,须书面征得采购人批准,并在 * 个工作日内委派同等及以上水平人员提供服务,且不得额外收取费用。实施过程中涉及有害有毒气体,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的安全岗位人员。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安全作业问题,在项目实施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成交供应商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与采购人无关。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履约过程中,造成自身或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所导致的任何责任。如遇政策变化则按新的政策时间要求;到期后未完成整治的项目成交人仍需待整治完成后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工作。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否则其投标无效。
*、依据《湖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环保黑牌的企事业单位,限制参加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等活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满足上述要求的相应承诺,并提供承诺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或监狱企业,均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填写对应的声明函。依据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
六、验收标准:
三、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的主体:采购人。
*.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
*.时间或条件: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本项目采取一次性验收。服务期满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完成验收。
*.验收方式: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一次性验收。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由成交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完成验收。
*.验收程序:(*)启动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单位及成交供应商严格执行采购合同约定,采购单位制定验收方案,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先组织内部自查, 自查合格后确认履约期内成果文件及原始记录交付齐全后,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启动履约验收工作。
(*)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单位成立验收小组,由长沙市开福区生态环境局业务分管领导、采购科室、相关业务科室委派三人组成。
(*)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对项目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年。
(*)**分(不含)以下视为验收不合格,验收小组出具书面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整改后*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验收内容:按上文成果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按项目考核方案(附件*)进行考核,对项目成果完成情况及质量进行评分。
*.验收标准:按上文四、相关标准,对成交供应商项目工作成果的相符性和质量组织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虚假报告,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无相应合同履约能力,不予支付合同款,并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拒绝按照约定响应时间承担应急监测任务或承担应急监测任务出现*次及以上不及时的,不予支付合同款,同时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 (*)在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瞒报、谎报、漏报数据,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不良社会反映的,不予支付合同款,同时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验收两次均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成交供应商承担。(*)根据考核扣分情况按不同比例付款,考核低于**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争议处理:成交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的事项与采购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验收费用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七、其他要求:
八、结算方式及其他要求
*、付款人: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监测、溯源工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并配合完成系统填报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每次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款项同等金额的发票。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差旅、食宿、培训、人工、管理、财务、保险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本项目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被采购人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和说明,承诺完全符合上述要求,无偏离。
附表*:项目考核方案
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重点考核成交供应商的完成时效、服务质量、人员等相关情况,由采购人整理得出考核结论,具体考核细则合同约定。
*.考核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计*分,并不予支付合同款,同时解除本合同,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
(*)出具虚假报告,经调查属实的;
(*)拒绝按照约定的响应时间承担应急监测任务或承担应急监测任务出现*次及以上不及时的;
(*)服务过程中违反纪律法规,收受被监测对象礼金红包,被投诉举报调查属实的;
(*)瞒报、谎报、漏报数据,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采购人对操作流程及报告提出质疑时,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解释、不说明情况,*次以上的;
(*)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考核结果与经费结算挂钩。根据采购文件及实际产生费用,按不同比例结算。
**分(含)以上的按***%结算;**分(含)***分(不含)的按**%结算;**分(含)***分(不含)的按**%结算;**分(含)***分(不含)的按**%结算;考核低于**分则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项目验收考核打分表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总分值 | 扣分标准 |
| * | 项目实施规范性 | 工作人员现场监测方法、操作流程符合规定的标准方法; | ** | 每发现*次不规范行为,扣*分 |
| 工作人员溯源方法、操作流程符合规定的标准方法; | ** | |||
| “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符合规定的标准方法; | ** | |||
| “全国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信息填报正确。 | ** | |||
| * | 项目成果按质按量交付 | 按照采购需求中的成果要求,完整准确地提供所有成果资料。 | ** | 每缺少*份,扣*分 |
| * | 报告信息准确性 | 所有提供的报告内容全面,信息数据真实准确,所附检测报告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 ** | 每缺少*项,或无法说明情况的,扣*分 |
| * | 服务及时性 | 按时间节点完成对应的服务内容和工作,无拖延,未对采购人造成不好影响。 | ** | 每拖延或拖欠*次,扣*分 |
| * | 工作人员 | 实际服务人员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配置一致,专业技术能力过关,未随意更换成员。 | ** | 随意更换人员或人员不一致*人,扣*分 |
| 合计 | *** | |||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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