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5-09-02 00:00:00
(项目编号:***********************)
一、澄清内容
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对本项目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澄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表**包件明细表**资格条件**第三项******;:投标物资须提供具有有效的中国质量认证**认证证书(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此次招标物资类目按照相关规定已不做强制认证,建议删除此项。
澄清*回复: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年第**号)相关规定,删除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附表**包件明细表**资格条件**第三项******;投标物资须提供具有有效的中国质量认证**认证证书(加盖制造厂商公章)******;要求。
澄清*:招标文件第二节技术条**外观标准***外形尺寸: **************,误差***;+* **。第二节技术条******;性能标准***.显示屏:彩色显示屏,显示屏尺寸***;*.***。此次要求外观尺寸的数值明显偏小,国铁商城内相关产品符合该尺寸的不足三家,且本次招标为要求所有参数必须符合,为验收标准之一。本条参数不属于执法记录仪性能的核心指标,并且存在指向性和排他性,建议修改参数值。
澄清*回复:质疑事项*答复如下:招标文件中******;第二节技术条**外观标准***外形尺寸: **************,误差***;*******;* **。第二节技术条******;性能标准***.显示屏:彩色显示屏,显示屏尺寸***;*.*********;,我单位制定此规格参数实属从现场需求出发,且给出了误差值,不存在指向性和排他性问题。
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号九州饭店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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