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头社区潭头综合市场宝安区交易公告2025-09-02
2025-09-02
广东/深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潭头社区潭头综合市场宝安区交易公告2025-09-02
广东/深圳-2025-09-02 00:00:00
潭头社区潭头综合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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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头社区潭头综合市场
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潭头社区潭头综合市场 |
| 起始日期 | ****年**月**日 **时**分**秒 | 结束日期 | ****年**月**日 **时**分**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安松安路与芙蓉路路口(潭头综合市场) |
| 面积/数量 | ****.**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年(具体起租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响应有效期 | **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四年起,租赁物业的租金为**.*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综合(综合市场) | ||
| 履约条件 | *.意向承租方需对租赁物业的质量、用途、现状、消防、面积、配套设施、交通状况、产权情况以及物业分租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实地勘察,并向有关部门咨询了租赁物业使用范围和安全使用要求和规定以及使用需增加的设施、设备,自行评估了以租赁物业当前现状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因租赁物使用限制或现状条件使承租方而无法使用租赁物,或承租方违规、违法使用租赁物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承租方已查阅出租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并无异议,承诺按时签订合同、交纳租金、租赁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承租方全面负责租赁物使用期间的修缮、安全隐患排除以及二次消防、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应符合政府环保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过程中的排水、排污、排气、噪音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在租赁期内如遇土地房屋征收、城市更新或利益统筹,租赁合同无条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补偿责任。 *.合同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违约迫使我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或合同期内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切的固定资产(包括承租方投入变压设施、水电设施、消防设施、门窗、装修装饰等附属设施等)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承租方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原则上应以商业市场业态为主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合同期满后,租赁物业内所有固定装修必须完好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如承租方需要续租的,需按《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等宝安区相关集体物业出租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程序进行。 **.出租方提供的文本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此合同,具体的租金、租期等要素以招租结束后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确认最终承租方后的**日内签署合同,如最终承租方不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为最终承租方自愿放弃本次招租。 **.潭头社区潭头综合市场物业建筑面积总计约为****㎡,其中:出租方所属集体物业即本次出租标的建筑面积为****㎡;另有约**间商铺为私人物业,建筑面积约为***㎡,非出租方所属集体物业,不属于本次出租标的,请承租人知悉。 | ||
| 其他补充说明 | 投标及开标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二)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三)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四)“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 (五)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 |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元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股份公司向所属街道申请单一来源谈判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交易失败 | ||
项目日程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时**分**秒 | 评标时间 | ****年**月**日 **时**分**秒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营业执照复印件。 *、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年**月**日 **时**分**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号 |
| 联系人 | 谢工;苏工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潭头股份合作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意向承租方有以下情形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公告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试行)>等 *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 号)要求收取,由出租方或承租方支付。 *、挂牌期满前交纳**万元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少于租赁保证金的,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交易保证金多于租赁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以及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