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互联网+明厨亮灶”运维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采购主体: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旅游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完成时限:****年**月**日。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要求在****年**月**日前完成西双版纳州***家旅游团餐供应单位(名单由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在烹饪区、备餐区(专间)、餐用具清洗消毒区、食品仓库等重点区域设置摄像头(或保证以上区域纳入视频监控范围)不少于*个,并保证视频信号平稳接入云南省网络视频“明厨亮灶”平台,连续运行至少**个月。
三、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报名要求
(一)报价要求: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十万元整(¥***,***.**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包括带宽、单价(每月每路或每年每路,包含摄像头与否)、储存方式及储存时长,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报名所需资料(一式三份):建设方案、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单位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与本项目类似的主要业绩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在信封中,封口处请加盖公章。
(三)报价与响应文件送达: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年*月*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名资料至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寄件费自理,过时投递无效。
四、供应商确定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公告期内收到相关资料后,将对各供应商的资质和报价等综合评价后确定供应商,并按程序在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我单位将与确定成交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邮寄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易武路*号,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科,邮编:******。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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