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公务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2025-09-02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公务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2025-09-02 00:00:00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公务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公务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 *******



二、相关标准

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各项强制性规范及安全标准。



三、技术规格

本项目为新能源公务车辆采购,采购内容为**台轿车

分项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能源类型

纯电动

纯电续航里程(**)

****≥***

最大功率(**)

≥***

车身结构

**座三厢车

整车质保及保养方式

六年或**万公里质保期内提供*次**店常规保养

轴距(**)

≥******

三电质保政策

*年或**万公里

辅助驾驶系统

**级

外观颜色

内饰颜色

黑色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在采购人下达送货通知后 **日之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

*、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将所需设备在正常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及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等列明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交。

*.*、质保期内,系统和设备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质保期后,当采购人维护或维修设备及系统所需的零配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供应,并派专业人士进行维护或维修。

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要求:保证产品属于生产厂家原装正品产品,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或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产品。

*.*车辆整车提供六年或**万公里(以先到为准)的保修标准(不含人为损坏及耗材);车辆三电系统提供终身质保(每台车辆行驶里程不超*.***/年);每台车免费提供并安装充电装置,充电装置线距不少于**米,采购人负责协调安装场地。一切安装费用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保修期内,由非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均在保修范围内,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期外,成交供应商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且要求相关配件及人工费用低于平均市场价格。

*.*、提供**小时电话应急服务,接用户单位维修通知(含电话)后**小时内解决故障,提供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

*.*成交供应商负责车辆上牌等事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培训: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和方法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本项目按长财采购〔*****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修正达到要求、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产品为原厂商全新包装,具备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内容包括:制造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 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件备品 、装箱单、随机资料(中文)

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产品验收通过前,外包装数量、质量及外包装内产品数量、质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产品验收通过前外包装数量、质量及外包装内产品数量、质量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成交供应商应将产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付款人: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全部货款。

*、车辆要求

*)提供的车辆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手续完备的产品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需保证提供的车辆能在当地车管所办理正规上牌手续,无隐性收费,所有功能不得出现二次收费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供应商所投标的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列明的车型。

*、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购置税、保险费、上牌费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

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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