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本级2025年丰宁县学校教学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9-02
2025-09-02
河北/承德 中标结果
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本级2025年丰宁县学校教学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9-02
河北/承德-2025-09-02 00:00:00
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本级****年丰宁县学校教学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年丰宁县学校教学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江市甘棠合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赤乌中路、电力路西侧水木京华*幢底商***号
被投诉人: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
被投诉人: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丰宁县大阁镇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四楼
四、基本情况
“****年丰宁县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年*月**日开标,*月**日发布中标公告。*月*日九江市甘棠合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月**日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九江市甘棠合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项目“商务响应情况、技术标响应情况”违法将实质性要求作为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项目“商务标响应情况、技术标响应情况、售后服务机构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未依法细化和量化评审因素,将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表述作为评审因素,且未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评分项未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未按规定质疑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投诉成立,违法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投诉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丰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丰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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