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5-09-02 00:00:00
浙江靖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泉市国有林场的委托,就其龙泉市国有林场兴林孵化厂区(五幢厂房)低压线路改造工程(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泉市国有林场兴林孵化厂区(五幢厂房)低压线路改造工程(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第二章采购需求执行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开标时间前(上班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龙泉市贤良路一村安置房*组团*号楼四单元***、***室
方式:供应商可以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报名基本情况表;(*)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浙江靖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靖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泉市贤良路一村安置房*组团*号楼四单元***、***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版采购文件及其他仅供阅览使用,具体以报名时提供的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获取的采购文件)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
本项目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传真号码将内容传真给供应商,请供应商在报名时正确填写传真号码,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国有林场
地 址:龙泉市剑川大道***号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靖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贤良路一村安置房*组团*号楼四单元***、***室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