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2025-09-01 00:00:00
赤峰市农牧科学院部分国有资产处公开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赤峰市农牧科学院委托,对其部分国有资产进行公开转让。
赤峰市农牧科学院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人:赤峰市农牧科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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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名称 |
评估价 (万元) |
竞拍底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竞价步长值(万元) |
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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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有资产处置 |
***.**** |
***.**** |
** |
* |
详见附件* |
特别说明:
*、猪场土地:属于松山区上官地镇驿马吐村五组集体土地,共***亩,承包期至****年*月**日止,由第三方自然人承包。
*、鸡场土地:属于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石界庄村石界庄组集体土地,共***.*亩,承包期至****年*月*日止,由第三方自然人承包。
*、买受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向转让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转让公告截止前向转让人提出。买受人一旦参加竞价,就应为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凡参与竞价即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现状,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买受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转让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价,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均严格按照赤峰市农牧科学院提供的文书确定,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买受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功,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转让要求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统一安排该标的看样时间,请竞买方亲临现场查看,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行为完成后,转让方对标的物任何瑕疵均不负责任。
*、标的物不包含所占土地价格,标的物所占土地均为集体土地,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自行与标的物猪场、鸡场两宗土地承包人和所在村委会协商土地转包事宜。转让方可协助竞买人同承包人进行对接。
*、本标的所含猪场,原个人承包经营期间,自建饲料车间***平米,料房一间**平米,对猪舍土瓦换彩钢瓦***平米,栽种果树、杨树等各种树木****棵,并对部分土地进行了平整作业等,原猪场承包经营人愿意配合农科院进行资产处置。竞买方按相关程序竞得农科院猪场国有资产后,须与原猪场承包经营人协商购买个人自建部分资产,办理完农科院国有资产竞买手续后,应直接将自建部分转让款一次性打到原承包经营人个人帐户。
*、在签定《转让合同》时一次性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未尽事宜见本项目《转让合同》。
三、意向买受人资格要求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价。
四、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买受人按《附件*: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保证金交纳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农牧科技产业园
联系人:端学政
电话:***********
六、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
(二)以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买受人确定为买受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
网络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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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竞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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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有资产处置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标的成交后*个工作日内,转让人与买受人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转让合同》。
七、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转让价款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受让人携带合同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过户保证金退还手续。
(四)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
*、买受方在签定《转让合同》前一次性向赤峰市农牧科学院交清本次转让标的成交价款。
账户名称:赤峰市农牧科学院
账号:*****************
开户行:农业银行赤峰市红山支行金川分理处
*、项目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竞价保证金原路返还。
九、意向竞价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二)自然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本人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十、资格确认
成交后,买受人持申请报名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北方时代*座**楼交易评审科
联系人:闫肃
电话:************
发布单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年*月*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承诺函.****
附件*转让合同(样本).****
附件*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新).****
附件*:资产评估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