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易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社区亨元、柯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施工
2025-09-02
广东/广州 变更澄清
【广州交易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社区亨元、柯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施工
广东/广州-2025-09-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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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社区亨元、柯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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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社区亨元、柯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 | 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广东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江门创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广州市白云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广州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广东中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广东腾羲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因项目负责人不符合资格审查第*条规定: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的个人签名处,未由本人手写签名。 |
| * | 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朱工
-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路*号***房
- 招标人名称: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 日期:****年**月**日
- 附件: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盖章扫描件).***
*.资格审查报告*去名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