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5-09-01 00:00:00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教材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教材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教材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谈判项目说明及要求 二、技术及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内容新增如下:
*、“(一)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内容新增:
注:教材须由成交供应商的专业设计人员进行设计、编排,专业采编人员撰写序言并校对内页文字。
*、“★(三)售后服务要求”内容新增:
成交供应商需承诺普法教材发布活动开展后,应协助采购人做好教材的推广工作。
(二)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谈判项目说明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内容修改如下:
*、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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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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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按合同约定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质量和服务问题,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后**天内付清全部货款。 |
*. 报价要求
*.* 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教材的设计、编排、撰写序言、校对内页文字、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安装、产品检验检测、税收、装卸及搬运、保险、售后服务以及中标(成交)服务费等费用。
(三)购买谈判文件及公告截止时间修改为:****年* 月* 日**:**时止(北京时间)。
(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年* 月* 日*:**时(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本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丰泽街**号
联系方式:陈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栋**层
联系方式:洪志云、黄针蓉,*************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