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教材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025-09-01
福建/泉州 变更澄清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教材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福建/泉州-2025-09-01 00:00:00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教材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教材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教材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谈判项目说明及要求 二、技术及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内容新增如下:

*、“(一)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内容新增:

注:教材须由成交供应商的专业设计人员进行设计、编排,专业采编人员撰写序言并校对内页文字。

*、“★(三)售后服务要求”内容新增:

成交供应商承诺普法教材发布活动开展后,应协助采购人做好教材的推广工作。

(二)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谈判项目说明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内容修改如下:

*、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

**

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

**

按合同约定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无质量和服务问题,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后**天内付清全部货款。

*. 报价要求

*.* 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教材的设计、编排、撰写序言、校对内页文字、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安装、产品检验检测、税收、装卸及搬运、保险、售后服务以及中标(成交)服务费等费用。

(三)购买谈判文件及公告截止时间修改为:***** * **:**时止(北京时间)

(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 * *:**(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本更正公告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丰泽街**号    

联系方式:陈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栋**层            

联系方式:洪志云、黄针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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