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美普宁中药基地委托检验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2025-09-01
广东/揭阳 变更澄清
• 康美普宁中药基地委托检验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广东/揭阳-2025-09-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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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普宁中药基地委托检验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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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康美普宁中药基地委托检验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证书或****证书,认证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中国药典》****年四部通则****农药残留量测定法第五法;《中国药典》****年四部通则****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量测定法 第一法、第二法、第三法;《中国药典》****年四部通则****辐照中药光释光检测法指导原则。(提供证书扫描件。)”
现修改为: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证书或****证书,认证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中国药典》****年四部通则****农药残留量测定法第五法;《中国药典》****年四部通则****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量测定法 第一法、第二法、第三法;《中国药典》****年四部通则****辐照中药光释光检测法指导原则。(提供证书扫描件。)
备注:如未取得新版药典资质的企业,可提供 **** 版扩项现场评审证明材料,如现场评审通知书和能力验证表。以上有效期内的 **** 证书或 *** 证书,是指《中国药典》**** 年版的证书 ***证书或**** 证书,投标期间可提供扩项证明材料,但在新版药典实施前(即** 月*日)需取得资质。若中标,须及时向招标人提交有效期内的***证书或****证书,及通过《中国药典》****年四部通则审批通过的证书附件等扫描件。”
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