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丹景山镇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第02号
2025-09-01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彭州市丹景山镇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第02号
四川/成都-2025-09-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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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丹景山镇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第**号
发布时间:**********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彭州市丹景山镇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书
第**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将彭州市丹景山镇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设计人员配备情况 | *、结构专业(*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分,本项最多得*分。 |
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设计人员配备情况 | *、结构专业(*人):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分,本项最多得*分。 |
二、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施工预付款
预付款金额:本项目工程建设费暂定签约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
修改为:
**.*.* 施工预付款
预付款金额:本项目工程建设费暂定签约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四、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湔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时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