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新城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2025-09-01
广东/佛山 变更澄清
顺德新城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广东/佛山-2025-09-01 00:00:00

顺德新城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第 *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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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新城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第 *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顺德新城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原《招标文件》***页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分包 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分包的确定

……(省略部分内容不变)

(一)本项目非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分包。承包人确需将本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须经发包人同意,且合同分包量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在承包人将专业工程分包前,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省略部分内容不变)

*.*.*分包的确定

……(省略部分内容不变)

(一)本项目非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分包。承包人确需将本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在承包人将专业工程分包前,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省略部分内容不变)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社区南翔路*号至壹大厦****

联系人:曾工、余工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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