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局洛医保【****】**号文件精神,从****年*月**日起,我院将执行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现行“人工肝治疗”等 ** 个价格项目;规范整合“血液透析费”等 ** 个透析类价格项目
二、价格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洛阳市规范整合血液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附件*:洛阳市取消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年*月*日